第二十四章:我一年几个亿,用得着当托儿?-《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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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巷口处,杨韶越和赵金麦正在并肩逛着。

    她们手牵着手,像是两个逛街的小姐妹。

    一路逛了过来,她们已经逛了七八家店了,也尝了七八家店。

    炒粉,猪肝粥,牛腩粉,云吞面,烧鹅,煲仔饭…几乎所有羊城能找到的小吃美食,她们都吃了个遍。

    这些店有些是粉丝推荐的,有些是她们看到有人排队,主动过去尝的。

    作为美食之城,羊城的饮食文化很发达,餐饮行业的平均水平也都不低。

    粉丝推荐的店,更是生意、口碑都很好的店铺,出品都很不错。

    但她们却还是觉得差点意思。

    跟着杨韶越逛了许久,赵金麦的胆子大了些,已经习惯了围观的观众了。

    她看了眼时间,发现距离任务结束时间只剩下半个小时了,就冲杨韶越询问:“韶越姐,你觉得哪家的好吃?”

    “我觉得那家烧鹅比较好。”

    杨韶越边走边说:“那家烧鹅好香,鹅皮很脆,肉的汁水也很多。”

    “那要不就选烧鹅吧?”赵金麦试探询问。

    “嗯~~~”

    杨韶越沉思:“但是他家的烧鹅都是上午烤好的,如果是刚出炉的就好了…现在几点了?”

    她说着,扭头询问。

    “七点半。”

    “时间不多了呀!”

    杨韶越略一思索,就决定:“那我们逛完这条街,如果没找到比烧鹅更好吃的,就回去选烧鹅吧!”

    “好!”

    赵金麦点了点头,就跟着她往前方一条年份比较老的巷子走去。

    这条巷子烟火气很足,有很多小吃摊在摆摊,排成了一排。

    炒饭、炒粉、牛杂、肠粉、钵仔糕,应有尽有。

    这边的粉丝也不少,看到她们过来,就激动的涌了过来。

    “啊!韶越妹妹!”

    “村花!好漂亮!”

    “哇!是赵金麦啊!好乖!”

    “嗨!晚上好呀!”杨韶越大方的打了个招呼,随即就问:“这条巷子里有什么好吃的呀?”

    还没等粉丝们回答,一个小孩的声音就从人群外传了过来。

    “好次~!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啦!”

    “哪里?什么东西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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