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反派:我的弟弟是天选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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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跟传闻中一样,下贱!”

    于兰俏脸微红的轻碎一声,被秦风的眼神盯的浑身不自在。

    虽然她知道自己的美貌很吸引那些男性,但依旧受不了秦风这种火辣辣的眼神,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将她给吞掉似得。

    “哎呀兔妈,你终于出来了!”

    小白累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皮越来越沉,终于坚持不住睡了过去。

    虽说它拥有史诗级天赋,可到底是一只超凡九重修为的兔子,面对这么多灵武境,甚至还有入道境高手,全凭着一股信念在强撑。

    现在见到秦风出来,终于是撑不住了。

    “睡吧!”

    秦风将小白从地上轻轻捧起来,跟之前家养的白兔子不同,现在的小白全身白毛都快被鲜血染红了,灰头土脸比流浪兔还惨几十倍。

    可他丝毫没有嫌弃,将小白揣进了怀里,哪怕鲜血染红了白衣也毫不在意。

    “老大!”

    千军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献媚,将狗腿子演绎的淋漓尽致。

    “贱人!!”

    全场观众眼神满是鄙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千军。

    明明有着入道一重的修为,身披的铠甲、手持的战戟也都不是凡品,可却一点节操也不要的跑去跪舔秦风。

    还舔的那么流畅,那么自然。

    对此,千军丝毫的不介意,反而觉得他们幼稚的可笑。

    都以为参加生死淘汰赛就能逆天改命,殊不知自己不过是为了凸显天骄的炮灰罢了。

    他对这事看得就非常透彻,与其将来面对现实中的各种压力,不如趁早成为秦风大腿上的挂件。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秦风作为月神宫的神子,加上自身得天独厚的变态天赋,未来注定了不会平凡,唯有现在抱住他大腿,方能逆天改命。

    “狗腿子!?”

    秦风打量了下千军,对他并没有太多抵触。

    收小弟对强者来说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总不能遇到什么大小事就要自己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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