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林国手里这块虽没那么久远,但初步判断至少是北魏鲜卑汉化前期,兴许是贵族们在半知不解中,仿汉族制作的陪葬品。 具体含义还有待鉴别,但能肯定玉器绝对是好东西,林国能看走眼,实力可想而知,说是给传承数百年专攻玉器的家族丢脸,一点也不为过。 “眼睛不行,就不要胡说八道。”这时,任绍突然开口,而后又指着何自安,道:“还没我弟弟厉害。” 林国的同伴闻言抬头扫了眼何自安撇撇嘴,道:“找个乞丐转移话题,亏你想得出来。” “需要吗?”任绍冷笑道:“大学时期,林国和你个狗腿子加起来,都输过小爷几回了。” “你说什么!” “说几次也改变不了事实,你和林国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 两人隔着地摊互相喷唾沫。 围观的众人渐渐明白,双方都有旧怨,林少掌柜今夜是来找回场子,且有意引导旁人给任绍难看,鉴于林家势大有技术,大家并不生气。 距离最近蹲地上的何自安眯着眼,对此刻骂战双方为什么结怨,他想起来了。 任绍外婆家是隔壁村的,大他三岁,他们老早就认识了,任绍上大学后就没见过,但在前世后来作为同行,可是没少接触,也知道不少事。 他记得任绍是在江东大学读本硕,之所以毕业后跑回老家,是跟林国爱上同一个人女人,且连续两次。 虽然很狗血但没办法,谁让当代江东诸葛家的女娃们,一个塞一个漂亮,走到哪儿都是最耀眼那颗星星,其中两个还跟任绍、林国是同专业,双方打败众多敌手后难解难分,导致本硕七年都打光棍,仇怨可大着呢。 “小安,别干看着,帮哥评评理。”任绍抽空喊道。 娘的。 何自安很不爽被点名,卷入男欢女爱的狗血事件中,转念想到前世林国及其跟班,还欠着自己一笔账,该算算,再则……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