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普通的鬼将根本无法离开那个鬼蜮。 正是因为这样,隔壁市发现有东西出来,才会那么紧张。 差不多十年一个,出现的时间不确定,这一次刚好是第十个。 闻人奚听方程解释了一下遥山的情况,心理有了底,将蔓萝放了出来。 “蔓萝,你了解遥山那边的情况吗?” 一看到出现在车内的女鬼,开车的方程和其他两个特务办的人都僵了一下,车子扭曲了一下这才重新行驶。 “大人,妾身对遥山了解得不多,不过能够离开遥山的东西,至少也是鬼王的等级。” 蔓萝挺厉害的,但她的实力在遥山面前真的不算什么,连遥山鬼蜮里普通的鬼将都不如。 别看她在外面兴风作浪,没什么敌手的模样,放到遥山之中,她就是个弟弟。 “遥山之中,只有罪孽深重的厉鬼。” 说到这里,蔓萝忍不住小心地看了一眼闻人奚。 想到了前不久才被闻人奚给捏死的厉鬼。 她这位大人,似乎对那些罪孽深重的厉鬼尤为不友好,这次去遥山那边,会有动作吗?可蔓萝也不清楚闻人奚和遥山逃出来的东西到底哪个更加厉害一些。 平心而论,尽管她自己是个女鬼,但她确实希望闻人奚可以更加厉害一些,如果能比逃出来的那个东西强,那就好了。 因为没有危险。 短暂的接触,就让蔓萝差不多摸清了闻人奚的性格。 你无害,那么闻人奚对于你来说,也是无害的,甚至在你需要的时候,她还会伸手帮你。 这样的强者,谁不喜欢? 蔓萝又没有做过亏心事,自然不惧这些。 可遥山逃出来的东西就不一样了,那些每一个身上都有着滔天的罪孽,不知道做了多少恶事,根本没有任何底线可以说,也一直捉摸不透。 “原来如此。” 听蔓萝这么一说,闻人奚顿时感觉遥山之中那个鬼蜮有些奇怪。 鬼蜮这种东西,她也有些了解,绝对不是遥山这个样子。 “蔓萝小姐说得对,遥山之中的厉鬼都很难缠,而且每一个都危险得很,不知道犯下了多少罪孽,所以一旦有东西逃出来了,必须得尽快处理,否则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此丢命。” 坐在闻人奚旁边的特务办成员点了点头。 曾经有一次,遥山有东西出来并没有被及时发现,那一次有差不多一万人受伤,好几百人死亡,玄学界更是损失惨重。 从那之后,隔壁市特务办的人员配置就成了除了首都之外顶级的了。 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闻人奚了解了一下遥山之后就没有再说话,整个车子都安静了下来。 其他三人因为蔓萝的存在,即使知道她被闻人奚降服了,并没有什么危险,但一个实力强大的女鬼还是让他们颇为紧张。 好在一路上并没有出什么事情,车子跟在另外两辆车后面,慢慢靠近了遥山。 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一行人就看到了漂浮在遥山上空,普通人看不到的阴气。 这股阴气平时并不存在,是这次那东西出来以后才出现的,看阴气的范围,几乎将整个遥山都笼罩了进去。 【陛下,这不对啊。】 【什么不对?】闻人奚也在打量那边,听到脑海中666询问,心中有些疑惑。 【你才刚接触玄学界,而且还在搞直播,按理说,你应该先接触一些小怪,然后遇到一个稍微难缠一点的boss,最后才会遇到大boss,这流程才对吧?】 闻人奚:【……】 生活又不是小说,你看的什么鬼东西! 谁规定一定要按照那个顺序来的? 懒得回答666这个智熄的问题,闻人奚忍不住将原主的记忆又给翻了出来,终于找到了一个相关的新闻。 遥山有东西跑出来,这件事在原主上辈子显然也发生过,并且还有新闻播报,只不过并没有提到和玄学相关,差不多时间的话,只有一个隔壁市地震的新闻,但地震并不大,周边城市没有受到影响,范围只在隔壁市,稍微有点影响的就是和隔壁市相邻的乌市了。 而遥山在乌市和隔壁市中间。 这一片并不是地震带,一直没有发生过地震,因而地震来得猝不及防,有不少伤亡,这件事原主的记忆之中都有,可现在看来,并不是地震。 地震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 估计就连隔壁市的市民自己都不清楚。 不过关于这些的记忆并不是很多,当时原主刚被卓家找上门,根本没什么心思关注周围的事情,对于隔壁市地震的事情自然也不了解。 具体有多少伤亡,有多少修行者出事,这一切闻人奚都不清楚。 原主的那些记忆,完全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日常,她并不清楚这个世界有玄学的存在,和其他被隐瞒的大众一样。 所以现在对闻人奚来说,原主的记忆很多地方都不能相信。 因为她并不清楚这个世界的真谛,她的记忆可能是有问题的,只是国家摆出来的理由而已,真实情况就需要闻人奚自己去验证了。 车子最终停在了遥山山脚。 张处长下了车,旁边还站着那个年轻的黄毛。 之前在特务办显得尤为不靠谱的黄毛现在一脸严肃,手中还拿了一个锅。 ……不,应该说是拿了一个法器。 “胡顺,回去,这里不是你现在能够接触的,你在这里也没什么用。”张处长一看看到遥山上空弥漫的阴气就知道不好,对身旁的黄毛说。 “舅舅,来都来了,怎么能这么走?”黄毛知道张处长的意思,也知道按照自己的实力确实应该离开这里,可他也是修行者。 遇到这样的危机,不可能说因为自己还弱,就和普通人一样躲在后面。 他再弱,也比普通人要好。 “张处。”看到他们过来,守在另一边的人立刻表情凝重地过来打招呼。 “怎么样?找到那个东西了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