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换亲-《青梅煮酒为谁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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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程丽云的眼里,瑞福的要求太高了,你说你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还一直非要找大闺女不可,你觉得大闺女是那么好找的?你又不是小青年,有的是时间挑那年龄相当的,你这一大把年纪的人,要找大闺女可不是件容易事,这年月,农村女孩结婚都早,合适的还没到二十就已经定好了人家,能把闺女留到二十五还没结婚的那都成老闺女了,就是老闺女人家爹娘也不会愿意把闺女嫁给你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现在家里穷说不上媳妇的男青年多了,要是人家不嫌穷,找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男人也有可能,二十八九,三十露头的大闺女也有,但除了憨就是傻,这样的瑞福又不要。

    刚开始,程丽云还顾及瑞福的面子,没有把话说那么透,瑞福只要一找她,她就答应着,后来,瑞福来的次数多了,她干脆就敞开天窗说亮话,“老三,婶实话跟你说吧,你要是还说非大闺女不要,那婶是真没办法给你找,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你能看上大闺女,大闺女可不一定能看上你。”

    其实瑞福也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他就是不愿意给人当后爹,瑞福想了想,条件还真不能硍的太死,不然自己到四十也不一定说上媳妇,瑞福挠挠头,“婶,不是大闺女也行,小媳妇也不是不可以,但千万不能有孩子。”

    程丽云懒懒的瞥了瑞福一眼,“行,婶记下了。”

    也算是巧,程丽云答应瑞福没几天还真有这么一家人让她赶上了。

    说起来这事也算冤孽,也是农村陋习下造成的一场悲剧。

    这年月,农村人家都不富,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媳妇的比比皆是,时间长了,就催生的一种新的风俗――换亲。

    顾名思义,换亲就是两家都有儿有女,你家的闺女嫁给我家的儿子,我家的闺女嫁给你家的儿子,也有三家互换的,甲娶乙家的闺女,乙娶丙家的闺女,丙再娶甲家的闺女。

    宋思巧有二个哥哥,大哥宋思力,二哥宋思建,家里穷,宋思力眼看眼就要二十七了,还没有说上媳妇,这让宋青书、黄杜鹃两口子急得心淌火,两人商量着,思巧今年二十二了,到了该找婆家的年纪,实在不行找一个合适的人家,换亲得了。

    风声放出去,还真有人响应,经人介绍,两口子挑中了邻村的谭家,谭家有一子二女,儿子谭建军今年二十六,大女儿谭红梅今年十九,二女儿谭红珠今年十六,之所以选中谭家,宋青书还是为女儿好,虽然是换亲也得为闺女的以后着想,谭家就这一个儿子,以后家里的财产都落到小两口的身上,没人和他们抢,唯一遗憾的就是谭红梅年纪还小,两家商量了,让宋思巧先嫁过去,等谭红梅二十了再嫁过来和宋思力成亲,也就是多等个一年的功夫。

    老一辈的人商量好了,却忽视了小一辈人的想法,宋思巧自小就听父母的话,爹娘说什么就是什么,谭红梅可就不那么想了,她极力反对换亲,尤其是要把她换给一个比她大那么多的男人。

    谭红梅抗议,但反对无效,宋思巧顺利的成了她的大嫂。

    婚礼上,当宋思力知道眼前这个水灵灵的姑娘就是自己未来的媳妇的时候,一颗心顿时激动得跳得乱七八糟的,眼睛也粘在了谭红梅的身上再也转不动圈。

    宋思力的表现让谭红梅愈加反感,本来她就不喜欢这个男人,偏偏他还肆无忌惮的盯着自己不放,这让谭红梅如同吞了一只苍蝇般恶心。

    她狠狠的瞪了宋思力一眼,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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