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七大恨”的真相-《连升三级》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总的来说,“七大恨”应该是努尔哈赤为了正式和明朝翻脸,给部下找信心、加士气而找的理由。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事很平常,受儒家的思想熏陶,要想反对谁,和谁开仗,总要找些理由,来个出师有名,让自己看起来正义一些,“以有道伐无道”吗!像三国的官渡之战前,袁绍就让主薄陈琳写了《讨曹檄文”,可人家陈琳是大儒,写的文章花团锦簇,严丝合缝,连曹操看了檄文都吓了一身冷汗。而努尔哈赤这个,乍一看好像很委屈,很有理,“我是忍无可忍啦,才造的反”,其实经不起细琢磨,仔细一分析,全是窟窿。估计主要是当时他刚造反,手下没有什么汉官,自己学问又差,所以瞎话编得不圆。

    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后金汗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其文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恨一也。明虽起衅,我尚欲修好,设碑勒誓:‘凡满、汉人等,毋越疆圉,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故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恨二也。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窬疆场,肆其攘村,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陵侮,恨六也。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这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初扈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扈伦启衅,惟我是眷。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欺陵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大恨之故,是以征之。

    现代文解释七大恨:

    (1)明朝无故杀害努尔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3)明朝违反双方划定的范围,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卫叶赫,抗拒建州;

    (5)叶赫由于得明朝的支持,背弃盟誓,将其“老女”转嫁蒙古;

    (6)明当局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垦种之柴河、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

    (7)明朝辽东当局派遣守备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七大恨”反映了满族对明朝的愤恨,成为讨明檄文。

    对七大恨的分析:

    首先,努尔哈赤于万历44年在赫图哈拉称汗,年号曰“天命”(看来颇得君权神授之熏陶),算是和明正式分庭抗礼,而天命3年,也就是两年后,才以“七大恨”告天。虽然和历代造反一样,都是号称“官逼民反”,可人家是找到理由之后反,他是先反后找理由,难以排除找借口的嫌疑。

    第一恨:“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忽将我二祖无罪加诛,恨一。”这是三十多年前的往事啦,古人云: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能忍到现才发难,这说明了什么?

    况且,事实的真相如何呢——哈赤远祖猛哥贴木尔永乐年间为建州左卫指挥使,这位猛哥就是“大清”的“肇祖原皇帝”,以后此职世袭。“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倒也不假,至于“忠顺已久”,那就得看怎么讲了。万历10年(1582年),王杲子阿太和明作对,九月,辽东总兵李成梁进攻阿太之古勒寨,阿太中矢死。阿太为哈赤祖父觉昌安长子礼敦的女婿(哈赤老爹塔克世为觉昌安第四子),明军围城时,觉昌安带塔克世和哈赤正在古勒寨中,干啥去?一说是觉昌安不放心孙女婿安全去探望,也有说是去劝阿太勿与明军为敌,反正真像很难搞清楚了。图伦城主尼堪外兰(哈赤的大仇敌)骗开城门,阿太被杀,觉昌安与塔克世也死在乱军中(是误杀还是被有意除掉,永远也弄不清了)。哈赤却幸免于难,似乎还当了俘虏。后来李成梁妻见其貌奇伟,放了他(要不说老娘们头发长、见识短,总坏事呢)。李成梁可能还将其当养子看待,并将其祖、父尸交还哈赤,看来误杀可能性很大。

    不过“大清”统治时期,持这样的观点是要掉脑袋的。康熙2年,清第一起*——“庄廷栊《明史》案”,一条罪状就是书中认为此事之罪应由尼堪外兰来负。可这种说法削弱了第一恨的正义性,清廷因此大怒。

    不过相比其它几恨,这恨倒算最有力的,毕竟哈赤祖、父死得够惨。

    第二恨:“我与北关‘同是外藩,事一处异,恨二。”哈赤认为明偏心眼,厚北关(叶赫部),薄自己,颇有点争宠之意。好比家里的奴仆,认为主人偏心,所以造反,要夺主人家业,这种说法,放到哪都说不过去。

    第三恨:“汉人私出挖参,遒约伤毁,勒要十夷偿,命恨三。”哈赤手下杀了几十个挖参的汉人,官府要追究。哈赤交出十人偿命(据说是以俘虏充数)。这事双方都有错,私自挖参当然不对,不过因此就伤了人命,应该其过更大吧。这个也恨,只能说明他们当时已经不拿汉人的命当回事了。

    第四恨:“北关与我,同是属夷,卫彼拒我,畸轻畸重,恨四。”老哈气不过大明老帮其世仇叶赫对付他。这一恨跟第二条的水平差不多,也是很拿不出手。

    第五恨:“北关老女,该嫁西虏,恨五”。万历21年(1893),叶赫部一首领布扬古(也作白羊骨)将其妹许给老哈,不知咋地,过了二十多年没成婚,少女都成了“老女”。万历43年(1615)布扬古将此“老女”,嫁与一蒙古头领莽古儿大。这“夺妻”之恨,老哈咽不下也可理解,但拿来作恨就有说不过去了。你不迎亲,让人家空负青春二十年。人家等不起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你还不干,女同胞们应该一同鄙视老哈。

    第六恨:“逼令退地,田禾丢弃,恨六。”被勒令退出,庄稼都不许收,好像损失很大,可你怎么不说是你非法占用“耕地“在先呢,不罚你款已经很厚道了,你还敢恨?还厚着脸皮说“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谁封给你的,有《土地证》吗?占上就算自己的,典型强盗逻辑。

    第七恨:“欺陵实甚,情所难堪,恨七。”尚伯芝被哈赤称为“辽阳无赖”,可能两人以前打过架,但人家做了建州守备,对老哈趾高气扬,至于怎么欺负,没有具体记载,老哈也没说,估计不是什么露脸得事儿。可这多半是个人恩怨,你拿来当国恨,也好意思。况且,杀父之仇都忍了,让人气一下就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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