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三章:鼓角连声锋芒现(25)-《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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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犊子里,大傻连长是你叫的,那是老子叫的,那是我们的师长,知道吗?青年近卫军第一师的师长,青年近卫军四个师,大傻连长排名第一。”梅华喝斥道。

    那军官吐了一下舌头,师长,那比自己高了好多级,好像自己还只是一个小连长呢,被梅华喝斥了一顿,灰溜溜地跑了回去。

    “弟兄们,跑啊!”梅华快活地挥舞着马鞭,带着向着远方跑去,第三营的士兵们大呼小叫着撒开双腿便跑,没有什么队形,看起来便各溃逃的残兵败将,没有什么两样。

    当他们远远离开益阳县城的时候,在他们先前驻足的地方,天河郡兵的哨骑料出现了,看着远处还隐隐可以看见的影子,哨骑们一声吆喝,打马便追了上去。

    杨大傻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四肢摊开成一个大字,梅华占领益阳之后的第三天,他便已经抵达这里,并在这里为沙河来的援军设计了一个圈套,梅华所要做的,就是将这支来自沙河的援军引到这里来,然后被他一口吞个干干净净。

    对于这种烈度的战争,杨大傻实在提不起多大的兴致,经历了在河套与宫卫军的那一场酷杀,再看其它的战事,杨大傻便兴趣缺缺,他十分渴望有一天能够与东胡宫卫军再一次对垒沙场,想要达到这个目标,那他们就必须先将燕王朝给掀翻罗,都督才会带着他们重返东胡。所以他比其它人都要迫切地希望,快点打完这一仗。

    蒋议政说自己天生就是为了打仗而生的,杨大傻觉得这句话,真是说到了自己心里去了,对于这位大学究,他看起来也觉得顺眼了许多,杨大傻其实是非常讨厌读书人的,这主要因为他早年的经历,在家乡的时候,他被家乡的那个读过书的乡绅可是欺负惨了,所以在叶真的司令部,当他说起自己很尊重读书人的时候,换来的是叶真的一口唾沫星子。

    孟松海走到了杨大傻跟前,一屁股坐了下来,“师长,新嫩们还是有些紧张呢!”

    “紧张?第一次上战场,那一个不紧张,带队的班长排长连长不紧张就好了,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还不是两个腿肚子抖个不停,第一刀挥出去之后,啥都忘了。”杨大傻伸出两只手,盖在眼睛之上,从指缝里看着孟松海,“狗日的太阳。”

    孟松海做贼似的左右看看,“连长,口下留情,咱现在咋也是您的副手了,这话要是让士兵们听了去,颜面扫地啊!咱们征东军中,像您这样第一次上战场就连砍十几个敌人的猛人又有几个呢?我肯定是比不了。”

    杨大傻哼了一声,“有什么丢人,像老子这样的猛人,自然是没有几个的,我看也就都督比我强,都督当年可是一人一骑出扶风城,回来的时候,马鞍上系着七八个东胡人的头颅,马后头还有绳子拴着几个呢!”

    “那是,您啊,就给都督一般无二,都是猛人,牛人。要不是都督成了都督,您这不也成了师长呢!”

    “你小子这是跟我说绕口令呢!”杨大傻哧的一笑,突然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狗日的,来了。孟松海,滚回你的部队去,这是第一师的第一仗,你们这些军官都要给我顶到第一线去,给新嫩们做出表率,让他们看看你们是怎么砍人的。”

    “明白。”孟松海一挺身跳了起来,一溜烟地便奔远了。

    杨大傻站了起来,伸手招了招,亲兵立即牵来了他的战马,递过来他的陌刀。前方地平线上,出现了青年近卫军第三师的身影,看着他们凌乱的队形,倒拖的旗帜,大呼小叫的声音,杨大傻嘿了一声,“狗日的梅华,装得还挺像,要是老子,也必定上当。传令全军,准备作战。”

    三千天河郡兵已经离梅华的第三营很近了,双方的距离在长距离的一追一逃之后,双方已经接近到了里许左右,几乎便到了触手可及的地步,这让姚昌荣很兴奋,姬恒将军的估计不错,这支军队也不知征东军是从哪里征召来的一些杂兵儿,袭击益阳,占了一个突其不意,但一遇上真阵仗,马上胆子都吓破了,这一路追下来,旗仗倒是捡了不少,看着对手狼突鼠窜,他毫不怀疑最多还要一柱香的功夫,便可以追上这群散兵游勇,然后将他们聚而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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