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三章 凶手-《这个书生有点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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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因为吃痛,只能忍着痛往前走。

    很快,两人便已经走到了衙门口的位置。

    司马宁见了,立刻朝着手持棍子的男子问道:“你说此人便是杀人凶手?”

    那个男子立刻跪了下来,随后才十分肯定的告诉司马宁,此人正是那个杀人凶手。

    司马宁看了看外面,这时候,倒是已经有一些百姓在朝着这边看来。

    他担心若是最终查出此人并非是他们追查的那个凶手,而又被百姓传扬出去的话,极有可能会受到知府大人的责罚。

    因此,他立刻让手下将两人都带进了衙门。

    到了偏厅,那个男子告诉司马宁,自己名叫项少安,乃是陕西人士。

    因为在数月之前母亲病亡,所以想去绥德州偷亲。

    可是,在他赶到绥德州的时候,却发现那里的亲戚早就已经搬走。

    无奈之下,他便只能再往回走。

    因为身上的盘缠在来的时候已经用光了,所幸的是,他倒是还有一些干粮。

    可是到了晚上,他却是没银子住客栈,只能住到城外的破庙。

    在大概四五天前的一个晚上,他照常找到了一间破庙。

    因为道路崎岖,等他来到破庙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了。

    可是,在他来到破庙前的时候,却发现里面有亮光。

    其实,像这些破庙,经常会有来往的人在这里借宿。

    所以对于项少安来说,他倒是没有放在心上。

    而等他准备进去的时候,却是听到了里面有说话的声音。

    从里面两人的对话来看,其中一个男子似乎有一些珠宝饰物想要出手,另外一人则是在压价。

    最终,另外那人以两千两的价格,买下了那些珠宝饰物。

    随后,那人便带着那些珠宝离开了,至于收下银票之人,却是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留在了破庙。

    而项少安听了之后,却是察觉到了这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因为在他看来,若是正常的买卖,这两人必然不会选择在这样的地方交易。

    另外最重要的是,他之前听到,另外那个人曾经说过,这些珠宝饰物虽说都比较值钱,但是因为是赃物,所以价格肯定不会高。

    按照此人所言,若是正常买卖,这些东西一定能卖过万两,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只愿意出两千两。

    因为一旦收下了这些东西,首先对他来说便是一个极大的风险。

    因为若是被衙门发现,那这些东西必然会被收回去,损失你两千两银子是小,为了这些东西下狱坐牢可就得不偿失了。

    另外,就算是没人发现,他也无法轻易脱手,少说也得放个三年五年,等案子淡下来之后,再找机会出手。

    项少安猜测,这一包珠宝饰物应该是赃物。

    很快,他便联想到了之前赵王府的那个女子被杀的案子。

    虽说绥德县属陕西,而石楼县属山西,但实际上,两县有一小块地方是被黄河相隔,因此并不算太远。

    而赵王府婢女被杀一案,经过之前一个多月的追查,这样案子也已经传到了绥德县。

    所以,项少安自然也听说过这件案子。

    这时候,他倒是想要立刻去通知官府。

    可是他又担心自己去了官府之后,此人恰巧离开。

    若是因为如此,被衙门认为自己是在戏耍他们可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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