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皮货(一)-《这个书生有点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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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刘辰林自小就是练武的好手!

    他在十二岁的时候一手弓箭就能百步穿杨。

    在那些年里,为了追捕猎物他也练就了一身功夫。

    据说刘辰林曾经为了抓一只雪狐,蹲守了两天两夜没合眼。

    这雪狐生性机敏,纵然是打猎的好手,想要捕捉也极为不易!

    也正因为如此,这雪狐的皮毛,要比寻常的兽皮更加昂贵。

    不过,自从这个村子建成之日起,据说总共也就捕捉到十数只雪狐。

    而且,几乎都是预先设好了陷阱,随后将雪狐引来之后,再由七八个人合围,这才勉强能够抓住!

    而刘辰林不同,他花了数日时间观察好了那只雪狐的活动范围之后,便直接藏身山林之中。

    一直到第二天,这只雪狐最近的时候,离刘辰林只有三丈左右,可刘辰林还是没有出手。

    到了傍晚,这只雪狐终于还是放松了警惕,准备出来觅食。

    正当它走到了离刘辰林一丈左右的距离时,刘辰林突然出手,一击即中!

    当时,这件事在村里大家也议论了好久,都说刘辰林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高手!

    之后,他便那只雪狐的皮毛给刘三爷做了一只帽子,因为毛色极为漂亮,倒也让村里的那些百姓十分羡慕。

    除此之外,刘辰林练就了一身轻身功夫,追个野兔、野猪完全不在话下。

    村子里的人深知,从关外到京城路途遥远。

    为了避免路上发生什么意外,必定要有高手随行押送货物他们才能够放心,刘辰林自然是他们心中的最佳人选。

    对此,刘三爷和刘辰林倒是都没什么意见。

    毕竟,这两年前来收货的商人给的价越来越低了,他们也不得不另谋出路。

    既然村里的百姓对他们如此信任,他们也不好推辞。

    随后,他们又从村里挑选了几个机灵的,一同带着这些货物去京城。

    他们留了一个心眼,为了避免货物囤积,第一趟并没有带太多的货物!

    一路上倒也顺利。

    他们这一行抵达京城的时候,正好也是入冬时节。

    因此,他们的皮货深受京城那些王公贵族的喜爱。

    因为带的货物不多,所以,短短数日便直接卖光了。

    于是,他们商议之后,并没有将这些银子带回,而是直接买了一间铺子,由刘三爷当掌柜。

    刘辰林则返回关外,再取一些货物前来贩卖。

    几趟下来,倒也赚了不少银子。

    不过,村里的百姓渐渐有些不满足现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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