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没有捕捉不到的猎物, 只有不肯追赶的决心! 没有争夺不到的食物, 只有不敢挑战的勇气! 在大潘帕斯的平原上,只要团结,狼群奔袭之下,就是狮熊都得退让三分!” 看着逐渐靠近的西法兰的军队,沃尔夫缓缓的咧开了嘴角,露出了自己那狰狞锋锐的牙齿。 “布里塔尼亚的儿郎啊! 沸腾起你们的血液! 此刻,平原已至,正是狼群奔袭之时!!” 随着话语落下的那一刻,这些骑士几乎像是被克隆一样,同步的举起了手中的骑枪,将其夹在腋下,对准了远方的军队。 沃尔夫将旗帜的杆尖对准了远方的军队,怒吼道。 “冲锋!!!!” 随着话语落下的那一刻,万马崩腾,大地震颤。 骑士们排成横排向着远方的军队,毫无犹豫的发起了冲锋,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那些西法兰的军队显然也察觉到了不远处向着他们奔袭而来的骑兵。 为首的将军看向了一侧的副官,副官随即吹响了手中的号角。 军队后方的战鼓也开始敲响,这些军人们排成纵队,像是连体婴儿一般随着鼓点往前走着,虽然看上去略显僵硬。 但这是这个时代最实用的军阵。 因为燧发枪的命中率非常低,最终的落点跟瞄点是具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开枪的时候燧发枪也会散发非常大的浓烟遮挡视线,所以就必须要排成队列增加射击面积,以达到最大的杀伤效果。 而且也因为不影响后面部队进行第二轮射击,军队必须令行禁止。 他们以方阵站在原地,第一排手中举着枪对准了远方向着他们冲击来的骑兵。 他们没有立即开枪,燧发枪的射程有限,射的早了伤害有限,而射的晚了则会被骑兵冲击阵势。 这些士兵们屏气凝神,感受着大地的颤动,他们的内心也在颤动着。 随着士官的一声令下。 “砰砰砰彭!” 数十杆燧发枪一同发射,散发的浓烟遮蔽了他们的视线,浓重的火药味涌入他们的鼻腔,他们已经习惯这种味道了。 无数的弹丸形成弹幕射中了前端的一些骑兵。 骑兵们随着倒下的战马一同摔在了地上,但于此同时,身后的骑兵踏过同伴的尸体紧随而上。 在那些步兵准备第二轮齐射的时候,骑兵来到了他们的跟前。 “轰!!!” 第一个撞入阵列的骑枪瞬间洞穿了两人的胸膛,脚下的战马裹挟着强大的冲击力狠狠的撞在了一些人的身上,令人牙酸的骨骼碎裂的声响传来。 无数的骑兵如同海啸一般冲击着步兵前线,裹挟着摧枯拉朽的气势碾过他们的身体,他们的骄傲,他们的灵魂。 在火枪完全普及之前,线列骑兵其实消亡过一段时间。 当时步兵为了对付线列骑兵,装备了大量长度6米左右的长矛,遇到线列骑兵冲击,就把长矛斜插在地上,由蹲着的长矛手扶持,列出和刺猬身上长刺一样密集的几层长矛阵。 而后面站着的都是劲弩手,等到骑兵接近到10几米内才发射,就是板甲重骑也对这种长矛阵无可奈何,硬冲长矛阵的话,那会双方伤亡差不多。 而1个重甲骑兵的价格显然远超过1个长矛手,在这种长矛劲弩大阵流行开来以后,欧洲的线列骑兵实际已经消亡了。 然而,在火枪取代长矛和劲弩后,欧洲的线列骑兵反而是浴火重生了。 因为火枪的刺刀长度不够,对付不了线列骑兵的长矛,所以这时的线列骑兵盔甲也不要了,排成三排百多骑横队冲过去扎就足以摧枯拉朽。 火枪兵的刺刀阵遇到线列骑兵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所以在开阔地带野战,一群火枪步兵要是没有拒马工事,没有己方线列骑兵配合,那遇到对方线列骑兵冲锋几乎无法抵挡。 而做为布里塔尼亚最为精锐的骑兵,他们的军事素质自然也毋庸置疑。 这一波的冲锋,完全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 在冲入敌阵之后,他们直接丢弃了手中骑枪,拔出了挂在腰间的马刀,从枪骑兵变成了骠骑兵。 第(2/3)页